只管办园不管“生” 辞退“谭凤”没商量
今年23岁的谭凤(化名)在郫县(微博)团结镇一家民办幼儿园担任园长。11月23日,她被查出怀了身孕。因孕酮过低,医生建议她休息10天。她口头上给幼儿园负责人邓书英请了假。假后准备回来上班时,谭凤却被告知“不用再来上班了”,园方给出的理由是:已经怀孕,不适合做这份工作,让她安心养胎。(四川在线2014年12月14日)
“根据《劳动法》、《合同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理由,擅自解除劳动合同。”郫县团结镇民办幼儿园邓书英,身为幼儿园责任人,应该懂得法纪法规的,谭凤虽然“身孕”“ 因孕酮过低”医生建议休息,同时还口头向责任人请了假,按照常理,口头协议还是要生效的,关心女同志的身心健康是幼儿园责任人应尽的职责,怎能出尔反尔而“辞退员工”呢?
民办幼儿园是国家教育经费严重不足而滋生出来的分枝,民办幼儿园遍布全国,幼儿园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均是女同志,生儿育女是人之常情,员工请假是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更何况“谭凤”过去工作还很出色、甚至还很卖力呢?作为幼儿园责任人,应该严格按照劳动法和相关用人《合同》办事,绝不能以个人利益而违反法律法规,这样的行为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还是涉嫌违法的行为,在依法治国的当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透过这一案例说明:只有加强法制教育,才能让更多的人群和群体“知法、懂法、守法”而不违法。
民办幼儿园是注册后才能办学的,既然有了证件,就要履行注册后的义务,关心教职员工生活和身体,提高办园质量,关心爱护幼儿,确保幼儿园幼儿、乃至教师人身安全;作为主管局的审批机构,更应该出面协调好“谭凤的问题”;若“邓书英”在我行我素,必将要遭到法律的裁决。(文/等得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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