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先查行贿受贿档案是好招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会议听取并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7月29日中国甘肃网)
近日,甘肃省部分市州检察机关还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积极探索,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招录选拔任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前置程序。将原《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第八条第五项修改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和条件进行,采取查询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等方式,对被选拔人员进行廉政考评,建立考评责任制,对考评失察的要追究责任。”笔者认为,党中央大力反腐倡廉的今天,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在干部选拔任用前先查行贿受贿档案是好招。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官员“带病提拔”的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领导干部在群众的的良好形象,在社会生活中造成很不良的影响,前不久,中组部一项调查显示,各地受党纪或行政处分的县处级和地厅级领导干部中,在提拔前就存在严重问题的占20%左右。更有网友爆料称,近年来有43名省部级干部是属于边腐边升的,也就是说,这些干部,在担任其他职务时候,就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贪官污吏。这些都告诉我们在提拔选任干部的时候,对干部廉洁进行评估,查一查他们的贿受贿档案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
我们经常说,选好一个干部,造福一方百姓;选弱一个干部,耽误一方百姓;选错一个干部,害了一方百姓。因此各级党委在干部的选任上就应该慎之又慎,既要对干部根据新干部选任条例进行全方位的能力考查,也要认认真真地考查这些干部的廉洁情况,像甘肃一样,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招录选拔任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前置程序,在干部选任前,看看这个干部的廉洁记录,这是很有必要的。
廉洁从政是对一个领导干部的最基本的要求,每一个干部必须做到,因此干部选拔任用先查行贿受贿档案,这对预防干部“带病提拔”是好招,值得大胆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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