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暖民心
春节过后,玉林市中院执行局办公室的电话响个不停:“法官辛苦了,为我们办理了司法救助金,让我们过了个好年”、“感谢法官,司法救助资金收到了,让我们感受到了春天的温暖”……这是收取了司法救助资金的特困当事人打来电话对法院表示感谢。
回放2016年1月5、6日的画面,在玉林市中院办公大楼接待室里,执行法官正在热情接待着一帮特殊的客人,忙着不断指导这帮客人有办理相关手续。有人好奇地问“都快到春节了,这么多当事人不在家忙着办年货,还在法院忙什么呢?”
原来,为了让困难当事人能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玉林市中院在春节前组织全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经执行局认真排查摸底,集中清理,共筛选出21件案的特困当事人,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选定救助对象后,玉林市中院执行局一方面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并筹集救助资金; 另一方面通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当事人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到法院,并指导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将申报材料送到市财政局审核。执行法官经过努力,终于在春节前夕直接将救助款汇入特困当事人的帐户。其中:申请执行人肖金菊因交通事故一家丧生三人致使其生活极度困难,肖金菊在春节前带上两个小孩到法院要求执行交通事故赔偿款,法院穷尽了执行措施仍无法执结该案。这次对肖金菊进行司法救助3万元,解决了其家庭生活困难。2016年春节前,玉林市中院实施司法救助案件21件,救助特困当事人66人,司法救助金额共计42.6万元。
据悉,自从2014年8月《玉林市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玉林市中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而生活又困难的当事人,穷尽执行措施的同时,紧密结合上级法院关于“关注民生”专项执行活动的要求,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司法救助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覆盖面,向生活困难的申请人有效实施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