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被双向收费多年不知 14年“冤枉钱”该由谁承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联通称需自行变更套餐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9日讯对于如今的手机用户来说,“接听电话免费”这一概念早已不再稀罕。可就是这么一件平常事,却让宁德的陈先生郁闷坏了。日前,陈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其父亲使用了14年的联通卡不仅莫名出现增值业务费,语音通话计费标准竟还是双向收费,让其多花了不少冤枉钱。
莫名多出的通信资费
陈先生告诉记者,2002年,他在联通公司为父亲办理手机卡并入了网。因为号码比较简单好记,多年来他父亲一直都没有换号。“前阵子,我父亲一直反映话费用得太快,手机总欠费。我们本来没太在意,可时间久了,我们发现原本能顶两个月的话费,现在一个月就欠费了。老人家今年80多岁了,生活一直比较规律,这多花的话费都到哪儿去了呢?”带着疑问,陈先生查了费用明细与通话详单,结果发现其父亲接听电话竟然要收费,且通信资费中莫名多出了一项增值业务费。
在陈先生出示的4月通话详单中,其父亲当月的通话记录共124条,其中被叫占了67条,每条费用少则0.02元,多则0.6元。“国家不是早就取消双向收费了吗?为什么联通还在收取被叫费用?这些钱看着不多,可十几年下来数目也很可观。”而更令陈先生费解的是,除了接打电话,父亲的手机并没有开通其他任何功能,每月11元的增值业务费又是怎么产生的呢?
为了弄清这莫名多出的资费,陈先生于5月15日拨打了联通客服电话10010。客服人员只说“已将问题提交后台有关部门,会尽快给出答复”,并建议陈先生变更套餐。“她们说我父亲的手机是2002年入网的,当时申请的套餐签订的就是双向收费协议。但在工信部早已取消双向收费的今天,联通仍然沿袭14年前的手机通信资费标准,这合理吗?”
联通解释用户难认可
带着陈先生的疑问,5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国联通宁德分公司。该公司一位邱姓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讯套餐是用户自由选择,联通公司没有权利擅自更改。如果陈先生对原套餐资费不满,要自行向联通申请变更。
而陈先生所说的增值业务费,分别是联通秘书包月费1元,与小红帽本地声讯包月费10元。“联通秘书是我们公司推出的一项通话来电提醒服务。可能是之前陈先生的父亲在通话时,有人拨打他的电话,但是占线了。我们系统捕捉到这一情况,判断他需要这项通话来电提醒服务,就自动为其开通了。”
至于小红帽本地声讯包,邱女士称,这项增值业务其实是一家SP公司推出的,和联通没有关系,联通只是代为收费,并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有时候我们会看到一些陌生的未接来电,如果你回拨过去,却没有听到正常的通话,而是听到一阵音乐声,那通常是SP公司给你打的。只要你拨打了这个电话,就相当于申请了这家SP公司的服务,后台就会开始收取包月费。”邱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这类电话,联通公司目前无法做到拦截,他们只能在用户发现后,为用户取消这项增值服务。
对于联通公司的说法,陈先生并不认可。他认为,在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运营商取消双向收费后,运营商就应自动改转套餐,即使不能,也应主动告知还在沿用旧套餐的用户。“如果今天国家调整政策,要实行‘单改双’,我相信联通一定会逐一电话通知的。可‘双改单’这么多年了,我们却没有接到联通更改套餐的通知,这种不作为是不是侵犯了我们消费者的知情权呢?”
而联通公司对两项增值业务的解释,更让陈先生气愤。“如果说联通没有权利更改用户的套餐,那他们有什么权利自动为用户开通联通秘书这项服务?且联通公司为SP公司提供了平台,并代为收费,提取分成,又怎么能说这项服务收费与他们无关?”
用户可向运营商追责
联通公司的行为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陈先生能否向联通追责?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了省通信管理局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双改单”是针对现行套餐,如果用户要将老套餐改为现行套餐,需要自行向运营商申请。但SP公司与联通公司应该是合作关系,如果对订购情况有争议,用户可以要求联通公司核实并协商解决。
本报法学专家顾问团成员、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丁兆增认为,从协议上看,联通公司不存在自行为用户更换新套餐的义务。但其未经用户同意开通联通秘书的单方行为,显然已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SP公司作为增值业务提供方,联通公司作为相关增值业务费用的代收方,二者之间基于提供业务平台与代收费用之间产生法律关系。在陈先生父亲与SP公司之间成立真实有效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存疑的情况下,联通公司便代SP公司向其收取服务费用,缺乏事实依据,陈先生有权向联通公司追责。
丁教授告诉记者,针对电子信息运营公司违规、违法行为,消费者在保存完善相关证据后可以向政府监管部门举报,也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记者 龚丽雯)